1· 公路工程施工中计量概述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事业亦蓬勃发展起来。在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对工程量计量与计价是一项至关重要而又十分复杂的工作。由于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规定中,部分工程细目的计量规则的描述比较笼统,在工程结算中双方往往对清单细目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在理解上有差异,以致造成工程经济纠纷;同时由于附属(助)工作在工程量清单中的认定比较模糊,也造成一部分建设资金的不合理支出等问题。为了提高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并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及时反映在施工计量的标准中,在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中做好计量工作将有助于提高施工单位的投资收益,从而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
2· 公路工程施工中计量工作探讨和分析
2.1 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计量原则
工程计量是对施工中的公路工程进行综合评价,使工程进度款支付有依据的一项重要的监理工作。计量是对公路工程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实施控制的必要手段,是保证工程按质按期完工的重要条件,是贯穿于建设过程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明确参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工程计量规范化、程序化,施工单位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要求做好公路工程项目的计量工作,在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中一切需计量的工程项目,相关负责人必须按规定频率进行现场检测,以确保工程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合格。施工中检测检验人员所采用的计量方法、范围、内容、单位、精度需要符合施工方案和合同的规定,并依照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计量与支付的项目与数量不能出现漏检、超检、重检的问题。在施工中如果设计方案中列有的任何分项工程和其细目而又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的工作量,按合同规定属于承包人的附属义务,则不须计量。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超过设计图纸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任何工程量或计量的主要文件及附件的签认手续不完备,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计量。在公路工程的计量中需要依据以下文件作为计量的数据来源和规范:施工项目合同条款及通用条款、公路工程项目专用技术规范及通用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图、合同工程量清单(或核查后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工程变更令及其它有效附件、有关计量的其他文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记录、其他证据性资料。
2.2 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计量的基本条件
在当前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中,工程计量工作需要在一定的条件下开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路工程计量的项目必须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合同文件规定可以计量的工程项目应全部进行计量。对于合同文件规定不予计量,但应由承包人完成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到相关的项目单价和合价中,不另行计量。但在办理相关计量时需进行检查,以确认承包人是否按合同完成了该项工程。工程变更项目应有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认可的变更清单(变更令),工程变更清单同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效用;新增加的工程数量,由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业主三方协商确定后,按变更令数量及单价计量。凡清单中的工程数量,由于设计计算错误或遗漏,应经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共同确认并在核查后的清单中调整,应按核查后的清单计量。
(2)施工质量需要满足施工合同的要求。在工程项目的施工中各分项或单项工程经监理工程师验收质量合格,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相关文件和合格凭证,方能申报计量;质量不合格不予计量。(3)在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中申报计量的工程各项手续齐全。各项工程或每道工序的计量申请必须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于后期的计量工作。承包人施工前为该工程开工准备的试验资料和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自检资料和试验数据,同时各种试验的频率必须符合相关规程的要求。在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需要签认各种检测资料,包括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为计量而量测的各项数据和计算过程等。在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中计量工作所需的材料和资料需要做好整理和收集工作。相关负责人需要根据清单号分类分单元单独整理。在进行资料整理时需要按照以下顺序:计量申请单、中间计量表、中间交工证书、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及监理工程师的抽检资料、试验检测资料、隐蔽工程检验记录及照片、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在第一期中间计量资料还需将开工报告单独组册,包含以下资料:总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及附件;施工材料报验单及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抽样、自检试验报告和标准实验、配合比报告;导线、水准点闭合测量成果表。计量资料经施工中各负责部门审核签认后,交由相关负责人保存。某一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全部计量完成后,或在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配合“高驻办”对相应的计量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归档并封存。在施工中各级审查机构应本着严谨、科学的态度审查工程计量,做到不多计、不重计、不漏计。“驻地办”在接到承包人计量申请资料后,应在5 d 内完成计量资料的审查工作,并将相关计量支付表格录入自动化数据处理系统;“高驻办”在接到“驻地办”送呈的计量资料后,应在5 d 内完成计量资料的审批工作并开出计量支付证书,同时由计量工程师及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完成网上资料的审核签认。项目办在接到“高驻办”送呈的计量支付证书后,应在9 d 内完成计量资料的审查与支付工作,同时完成网上资料的审核签认。书面资料应与网上资料同步传递,每级审查机构书面资料的接收和传递工作均由专职的计量工程师负责,每级审查机构审查完毕后应在24h 内将书面资料传递至上一级审查机构。
2.3 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计量支付程序
在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中计量支付工作主要由各级计量工程师承担,驻地监理工程师、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负责审查或审核。“项目办”对于计量中的数量问题有权更改或责令“高驻办”进行复核计量。发现被计量的工程中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责令承包人对缺陷部位返工或修补,并重新签发中间交工证书。“项目办”支付工程款后,“高驻办”和“驻地办”将“项目办”批复的计量支付资料的复印件存档,各自建立独立的计量支付台账,原件存“项目办”。在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中,当分项工程进行到一定程度,并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时,即可组织中间计量工作。中间计量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共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在组织计量工作之前,应仔细阅读技术规范中的计量方法。对于签发交工证书的工程项目(或部位),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后,由双方商定具体时间,承包人应做好有关计量的准备工作,包括计量部位的图纸和其他有关资料,以及计量时所需的仪器设备。由有关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委派的负责计量工作的人员组成一个计量小组,按通知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计量,然后将计量的记录(中间计量表)及有关资料交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实确认。中间计量证书是计量的凭证,在进行现场计量时,由计量人员填写,经“驻地办”核对确认后,作为中期付款的依据。每当项目需要进行中期支付时需要根据相关支付比例进行,中期支付的任一细目的工程数量不能超出该细目核查后清单数量与变更数量之和(或差)。在公路工程项目的路基土石方工程中期支付中,按当期已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90%计量,待工程完成并通过交工验收后再计量余下的10%工程量;大桥工程中的板、梁中期计量时必须有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28d 强度报告,当期尚未安装的按80%计量,已安装的按90%计量,待工程完成并通过交工验收后再计量余下的10%的工程量;中、小桥的板、梁中期计量时必须有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28d 强度报告,当期尚未安装的按80%计量,已安装的按90%计量,待工程完成并通过交工验收后再计量余下的10%工程量。
桥梁下部构造中期计量时必须有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28 d 强度报告,按当期完成的90%计量,待工程完成并通过交工验收后再计量余下的10%工程量。路面工程(含垫层)按当期已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90%计量,待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交工验收后计量余下的10%工程量。通道、涵洞工程在完成主体工程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按当期完成的80%计量。完成施工图设计规定的全部工程量并通过交工验收后再计量余下的20%工程量。隧道各分项应按当期已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90%计量,待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交工验收后计量余下的10%工程量。机电、交通工程按当期已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70%计量,待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交工验收后计量余下的30%工程量。防护、排水工程按当期已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70%计量,待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交工验收后计量余下的30%工程量。绿化工程按当期已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的50%计量;待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交工验收后按验收数量计量到80%;竣工验收后植草覆盖率和灌木覆盖率符合要求,再计量余下的20%工程量。在公路工程最终支付时承包人提交最终支付申请,并完成相关材料的提交进行计量和最终支付程序的履行。根据最终的计量结果进行最终付款并设置最终付款证书,相关责任人需要在其上面签字。最后需要制作合同支付明细表。该表对合同支付情况,按工程量清单的排列和合同规定支付的内容进行汇总。还要制作永久性工程完成表(工程量清单完成表)。该表完全按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内容及排列顺序反映工程实际完成和支付情况。
3· 结语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日益增多。项目的规模亦不断扩大。在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中需要依据科学、高效的施工原则和施工方案做好施工计量工作。本文通过对公路工程项目的特点进行阐述并对其施工中的计量工作进行了探讨和分析,以供同行参考。